在中共中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要严格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要着力在工人中发展党员,继续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但是,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深刻变化,对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党员管理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
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等等。这些问题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及威信,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面对新形式新要求,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稳定党员总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必须立足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党员队伍活水源头、勃勃生机。
政治觉悟是关键。按照党员发展细则要求,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党组织在确立入党积极分子时,应将政治觉悟放在首位,通过教育使其全面掌握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道德品质是重点。品德优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显著特征之一,更是党员发展应坚持的一个重点标准。按照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有关程序要求,党组织应通过党员推荐、派人谈话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从各个方面、不同层面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道德品质情况进行全面掌握,根据掌握情况确立其是否为一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参考依据。坚决防止品德低劣的人员,混入党员队伍,影响党及全体党员的整体形象。
现实表现是核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组织发展一名积极分子除了要着重了解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还应侧重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重点应了解发展对象的工作实绩、与同事、与家人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综合发展对象各个方面的现实表现,来最终确定其是否能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一是要做好引导,加强对积极分子的政治启蒙教育。要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吸引”,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介绍党的历史,使他们了解党、热爱党、相信党。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扎根教育,忠诚党和人民的事业的思想,提高他们加入党组织的积极性。二是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同志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他们的心坎上,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使他们把爱事业、爱岗位同爱党、爱国紧密结合起来,把要求入党的强烈愿望化作干好本职工作的自觉行动。三是要坚持从源头抓起。将培养优秀分子工作前移,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将思想素质好,业务精湛的骨干、优秀积极分子作为预备队队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加深对党的感情,通过对优秀分子进行超前培养,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入党积极分子是党员发展的准对象,是党员队伍不断充实、优化的后备力量,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工作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发展对象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把好党员发展源头关的需要,是新时期党员发展提高质量、稳定总量、优化结构、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需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蓄后备力量,意义重大,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平利县:刘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