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朱洁
高质量的立法有赖于高质量的实施,高质量的实施有赖于高质量的监督。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法院审判和执行案件中,“百名代表评百案”,这是人大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人大监督的勇气所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些年随着我国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有法可依”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然任重道远。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人大监督是一把“利剑”。因此,该亮剑就要亮剑,该断腕就要断腕。通过人大监督让法律更有为,尤其是强化执法监督的实效,就能推动法律全面正确有效贯彻实施,推动法律尊严和权威得到切实维护,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理念走向行动。由石泉“百名代表评百案”之创新作法,我们相信,在人大的全面监督之下,该县的执法工作老百姓一定是满意的。我们也由此推想,如果创新力度再大一点,每件案件不止于人大代表监督,而是通过诸如庭审直播等方式方法,让公众参与度更高、覆盖面更广,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影响力将更大,从而能更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