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丽
今年以来,陕西省全面启动村、社区推行村(社区)两委主要职务“一肩挑”工作,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安排、同部署,要求11月底基本完成,这是坚持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具体举措。
推行村(社区)两委主要职务“一肩挑”工作势在必行。党的十九大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永葆党的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指出,“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就是抓住了提升村党组织组织力的“牛鼻子”。
推行村(社区)两委主要职务“一肩挑”是工作的需要。回顾过去,尽管党支部工作和村委会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但因二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要求不尽相同,受村干部能力大小和个人喜好的影响,容易造成工作责任不清和工作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在开展工作时,很难分清是在履行村党支部书记还是村委会主任职责。推行村(社区)两委主要职务“一肩挑”工作就是明确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共担的工作制度。首先,在事物的处理上,减少了书记、主任的沟通协调环节,有效克服工作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其次,降低了村级组织的运行成本,对发挥以党支部为全面领导的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实行村(社区)两委主要职务“一肩挑”,党政权利集于一身,要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凡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确保村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全面推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使村“两委”的工作真正置于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一言堂”现象发生。
推行村(社区)两委主要职务“一肩挑”工作是大势所趋,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现实需要。不管职务如何变化,称呼如何改变,都要树立为民服务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肩挑”人选的,肩挑重任,身负使命,就要敢担当,敢负责,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岗位作为提升能力、强化本领、为民服务的载体,负责全村党建、宣传、党风廉政及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等全盘工作;是副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的,要摆正位置不添乱、及时补位不拆台,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进退,实现全村工作的进步、产业的发展和群众的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