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凌锋
政治巡察是党内“政治体检”。近年来,我市强化政治担当、把准政治定位、深化政治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有力有效地促进廉洁安康建设。
政治巡察要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巡察本质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要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概念内涵、工作定位、根本任务、价值取向、监督重点、监督标准,始终做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职尽责。
政治巡察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事辍者无功,耕怠者无获。”巡察工作要紧盯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全面从严、长期从严,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价值理念、目标指向、衡量标准,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发展环境。
政治巡察要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巡察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要突出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以巡察监督贯通和带动其他各类监督。要将党委(党组)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的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统筹起来,建立健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完善监督协调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政治巡察要始终做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按照“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求,采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回头看”和整改督查等,利用巡察监督、反馈、整改、再监督的闭合工作链条促进落实整改。通过提出巡察工作建议,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切实发挥巡察监督在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