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波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规划了“路线图”。
做好有效衔接,党的领导是关键。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是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伟大奇迹,坚持党的领导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保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中,要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做好有效衔接,以人为本是核心。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了5年过渡期。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还要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搬迁后扶工作、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一系列安排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让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上“不掉队”。
做好有效衔接,共同富裕是目标。为了让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明显的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