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阎丽桦
年轻党员干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急先锋”,应当主动念好“尊”“学”“守”“用”“四字诀”,为法治建设赋能添力。
“尊”字为先,树立法治观念。法律乃治国之重器、行事之根本。违纪违法干部往往因思想松懈、目无法纪而“栽跟头”。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从内心尊崇法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自觉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思维,心怀法律想问题、头顶法治办事情,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面对歪风邪气勇于坚决斗争,坚定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威信,旗帜鲜明地当好法律的“捍卫者”。
“学”字为基,提升法治素养。党员干部只有成为学法的先锋模范,才能引导广大群众提升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建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宪法摆在首位,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并自觉、及时跟进掌握新法新规,时刻做到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守”字为先,把住法律底线。“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只有严格约束自身,带头遵纪守法、厉行法治,才能挺直腰板、树起标杆、做好榜样。我们要始终走正路、干正事、扬正气,时时处处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牢牢守住法律红线,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自觉追求,把“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干事准则,用自觉守法的行动践行法治。
“用”字为要,发挥法律效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员干部更应发挥“领头雁”作用,做到以法为先、带头用法,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以法为绳、敢于用法,积极发挥法律的“高压线”作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全面推动法定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走深走实。以法为师、巧于用法,坚持以民为本,宽严并济,在规范执法用法的同时,多一些思考思量,增一些温情温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