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乐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段、治未病。”行政争议的化解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从而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
不断强化政治思维。在化解矛盾纠纷中,行政争议相比民事争议,具有范围广、争议大、影响深的特点,能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已成为平安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法工作的基础是要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行政复议是司法行政工作,同时也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化解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站稳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立场。从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有利于加强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坚持复议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每一个复议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说理性,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可接受性。
牢固树立纠错意识。行政复议法兼具化解争议、监督权力和救济权利三项功能,其中解决行政争议是核心功能。通过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最终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纠错功能倒逼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从根本上纠治偏离法治轨道、有违法治精神的行政行为。坚决避免“重实体、轻程序”现象的出现,切实做到先程序后实体,从执法程序中找漏洞,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尽可能还原案件的真实性。确保行政复议功能的有效发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寻求权利救济的美好愿景,使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坚实筑牢人才基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尤为重要。要将行政复议打造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必须推动行政复议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努力培养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治,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政治觉悟高的行政复议人才,客观公正地查明事实、裁断是非、解决争议。努力滋养法治精神,用一辈子的坚守,一生的追求实现法治,不断强化政治历练和专业训练。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助推行政争议纠纷化解。不断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加大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和实地调查核实力度,推行咨询专家意见和集体议案制度,提升行政复议专业性、权威性,努力形成“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行政争议纠纷解决格局,使得行政复议真正成为行政争议进入诉讼前的“过滤器”,信访前的“分流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