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如水 坚若磐石
肖爱平,男,1964年4月出生,1992年11月进入旬阳县人民法院,现任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肖爱平同志凭着一腔干好审判工作的热情,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受到了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优秀庭室负责人,200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荣立个人二等功,同年被表彰为“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先进个人”,2013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手握法槌 肩扛正义
从事刑事审判六年来,他总是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的、在法院系统影响较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先后成功审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015年他主审被告人王某泼硫酸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某为了报复,采用泼硫酸这一以特别残忍手段致谭某颜面部、眼部等烧伤,王某在外隐姓埋名躲避十余年后被抓获归案,经过三个小时的庭审,当庭宣判,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为了尽可能的让被害人得到经济赔偿,抚慰受伤的被害人,肖爱平和执行局的同事们不辞辛苦找到被告人隐姓埋名居住之处,到当地大大小小十余处保险公司办公地点查找被告人所谓的几万元保险理财产品。案件判决生效后,肖爱平同志作为审判长接受了央视记者的采访,央视1套今日说法栏目以“一杯硫酸,两个悲剧"为题将案件进行了播出。肖爱平准确的法律解答,及时正确引导了公共舆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审判长,办理人数众多的大案,不仅能从大局应对驾驭庭审,更从小处体现一位刑事法官的人文关怀。2016年他主审的一起在全市影响巨大的特大电信诈骗案,该案被告人12人。因为案件涉及人数多,开庭时间长,而其中有一被告人身怀六甲,为了防范危险和紧急情况的发生,肖爱平非常细心的请医院医护人员在庭外等候。这种防患于未然的预判力,给被告人带来了司法温情,也使案件的庭审得以顺利平稳进行。
近几年他还主审了曾被央视12套天网栏目以“被盗的鸡血石”为题播出被告人张某等三人盗窃鸡血石案、温某挪用劳务派遣人员“五险一金”179万元的挪用资金案件,这些案件有的社会影响大,有的法律关系复杂。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为审好这些案件,他经常挑灯夜战,仅撰写材料就达10余万字,他的敬业精神不仅造就了他优秀的审判业务水平,更为身边的年轻人带了好头!
2016年,安康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旬阳法院审理的紫阳供销社主任张某某职务侵占案件,因案件的审判结果直接关系到紫阳县城关供销社百余名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了解案件情况,尽可能的挽回职工的利益,肖爱平先后三次到紫阳,跟职工召开座谈会,商议解决方案,向紫阳县政府反映审判情况,在院里更是耐心接待前来咨询审判情况的职工,有时候职工们把他围着,一说就是一上午。肖爱平用一颗耐心和一颗真心,收获了职工们的认可和信任,最终使本案的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铁案”是他对自己办案的一个基本要求,他经常对大家说:“一名刑事法官,必须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和风细雨 润物无声
和风细雨的调解,深入浅出的说理,他将法律和情理融入自己的真情,折射出一心为民的博大情怀!
在肖爱平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了一部分。每当看到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因为犯罪而没有了青春的风采,一个个尚未成熟的身体带着手铐甚至是脚镣站在面前时,他的心总会被深深的刺痛。为了使更多的孩子远离犯罪,他在审判工作之余,深入学校、农村甚至看守所宣讲法制课,并让学生走进法庭,更直观的感受犯罪的危害。一位老师这样评价肖爱平:“他宣讲的法制课生动、深刻,他主持的庭审规范、震慑,他解释的法律问题透彻、信服!”。
今年夏天,肖爱平办理的一起刑事自诉案件,邻里之间为了山上的一根树木,大打出手,因自诉人居住在后山,行动不便,为了化解矛盾,肖爱平不辞辛苦驱车三小时到达案发现场,组织当事人、村上干部在案发现场进行了现场勘察,通过“实地走走”,做到“清清楚楚”,最终根据客观事实做出了双方认可的判决。
肖爱平为人和善,从来不摆架子,对弱势群体更是关怀备至。“尤其是对年迈的老人,更是热心。”跟他一个庭的同事总会这么评价他。他曾审判的一件刑事案件,因被告人已年迈七十,在得知他在旬阳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常年租房住,案件审判后,肖爱平主动找到老人租房的房主,帮老人预交了几个月的房租,让他出狱后有“家”可归。一个小小的举措令老人感动不已。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位刑庭庭长,肖爱平同志身上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但他说:“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我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我将以此为目标,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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