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四有”搞审判 呕心沥血维民权
朱益虎,男,1974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经公开招录进入岚皋法院工作。现任岚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坚持“心中有党”,不忘初心
朱益虎同志时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工作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四个全面”等重大理论的科学内涵,在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他积极学习,深刻理解活动内容,仔细对照“镜子”,深入查找自己的不足和问题,扎实整改提高。
作为一名有18年党龄的老党员,朱益虎同志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做人先做事,万事勤为先”作为自己行为准则,恪尽职守,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决服从院党组工作安排,树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党性修养。
坚持“心中有民”,关爱百姓
朱益虎同志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在法官岗位上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注重实践总结,他提出对辖区的175个调解组织采用双向联络制和常态培训制,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能力,如今该项机制已在全县常态化运行。
在审理段某诉王某(女)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同居多年,被告王某心有不甘,恶语相向,寻死觅活,经村镇、妇联调解九次都未成功,经常吵闹左邻右舍也极为反感,双方矛盾极为突出,朱益虎同志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事,而是数十次深入双方家中劝解,耐心细致的摆事实、讲道理,解心结,最终双方在他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消除了安全隐患,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称赞,当地群众也拍手叫好。
坚持“心中有责”,爱岗敬业
朱益虎同志始终把“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公正司法”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自到民庭负责以来,他白天送达开庭调解,晚上不顾血压高的危险,经常熬夜加班,精心制作法律文书。
2014年12月31日,他因连续工作68小时诱发了脑溢血被紧急就医,但就在他住院第二天,他还用不太灵活的手向他妻子比划,要妻子帮忙打电话给民一庭书记员,安排订卷、交卷、考核等工作。仅经过三个月的康复治疗,朱益虎同志便要求重返工作岗位。那段时间里的每天清晨,都能看到他在河堤上锻炼,看到他拖着病体,熟悉他的人无不潸然泪下。有的朋友鼓励他,要他好好锻炼,人生的路还长。他抬头就是一句:“关键是工作太忙了,太多的案件需要处理”。
2016年1月-2017年9月,他共审结253件案件,占全庭办案数的30%,审限内结案率100%,调撤200件,调撤率79%,简易程序适用率83.14%,适用“五进”方式审理案件172件,“五进”率67.98%,诉前调解案件331件,所办案件无一起超审限、错案、投诉和缠诉闹访发生。
坚持“心中有戒”,两袖清风
作为一名法官,朱益虎同志始终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多年来,他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惩恶扬善,匡扶正义,让公平正义在法庭得到了最大限度实现。
特别是在他任庭长以来,有很多当事人通过他的亲戚、朋友向他做工作,希望在案件处理上给予方便,但他始终坚守司法良心,牢记手中之责,严守各项审判纪律。他常说,我行使的是国家权力,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哪怕我只收一分钱,都是对司法公信力的践踏,我出生在农村,生长在农村,对司法清明有着与群众同样期待,我不能毁了法官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朱益虎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执行、信访工作、网络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2015年被安康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被岚皋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县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他所负责的民主人民法庭2013年被陕西高院评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民一庭2014年被安康中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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