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路:创新管理,充分考虑营运群体利益
“失控”的营运三轮车、摩的凸显出城市交通管理的窘境,今年起,西安开始下决心治理在城市道路上营运的电动两轮车和三轮车,力争3年内清理在三环外。
西安市交警部门表示:营运电动车整治是一个长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进行配合。此次整治工作除需要市、区城管部门的配合外,还应该将质监局和工商局列入,让他们从源头上将那些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车和三轮车的厂商清理出市场。
然而,面对这种局面,人们也开始重新审视这些以残疾人、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居多的营运群体。
不少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整治规范营运电动车工作不仅仅是城市交通管理问题,也是民生问题。一方面,电动车的非法营运、无序发展,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加剧了交通拥挤,影响了市民正常的生活,人们希望相关部门加以整治规范,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另一方面,营运电动车主多为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小小的车是他们的谋生手段,若简单取缔,车主的生活就会失去保障,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营运电动车整治工作不能简单作为一个城市交通管理问题来对待,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的生计等问题,必须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管理问题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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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前,湖北省武汉市有各类三轮车3万多辆,穿行于大街小巷,被称为武汉三镇“一怪”。2003年,该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分别给有证三轮和无证三轮车主发出两封有人情味的公开信;然后出台一揽子保障政策、安置措施,包括政府筹资1.4亿多元,对三轮车全部折价回收,对自觉交车者奖励1200元,发放过渡期生活补贴,对自谋职业者给予一次性补贴4000元……此前,武汉市将出租车的起步费和由起步费覆盖的里程数调低,增加短途公交车线路,让三轮车完全失去了价格优势,进而减少存在空间,仅用10天就取缔了无证三轮车,确保了三轮车退出市场“无震荡”。
河北省衡水市2007年5月在取缔三轮车之前,召开了包括三轮车主参加的听证会,阐述了国家对营运车辆的相关政策,禁止三轮车非法载人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了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仅用两个多月时间就基本完成了三轮车的整治和取缔工作。